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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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2年度陕西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省环境科学技术研究工作,奖励在环保科研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选拔优秀环保科技项目,促进环保科技成果转化,根据《陕西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开展2012年度陕西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在环境保护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领域中,发现或者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的,具有重要科学价值并得到科学界公认的基础科学研究成果;
  
  (二)应用于环境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和核与辐射安全等领域,在关键或共性技术方面取得突破,具有创新性并取得显著效益的技术、产品、工艺、材料等科学技术成果;
  
  (三)为推动环保工作科学决策,促进环境、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在环境保护战略、政策、规划等方面,提出具有前瞻性、前沿性和创新性,并在实践中得到应用且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的管理科学研究成果:
  
  (四)在应用、推广、转化具有重大市场价值的环境保护应用技术成果中,做出创造性贡献并取得显著的环境、社会和经济效益的成果;
  
  (五)对引进国外先进环保设备仪器的制造技术,已消化吸收,自主生产出产品,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和推广价值的技术成果:
  
  (六)国际组织或机构同我省的组织机构联合开展环境保护技术开发,取得的重大科学技术成果。
  
  二、申报条件
  
  申报环保科技奖的项目必须经其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进行科技成果鉴定、验收、评审(价)或获得专利后,实际应用一年以上的科技成果,同时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属于环保装备或工艺性技术研究的成果,必须完成生产性试验;
  
  (二)能作为商品的成果,必须达到批量生产的水平;
  
  (三)管理科学研究项目的成果,必须被使用部门接受并应用于决策和管理实践;
  
  (四)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的成果,必须在国内二级以上(含二级)公开刊物(或国外公开刊物)上发表研究论文或者正式出版专著。
  
  三、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陕西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推荐书》、技术评价证明(指在国内外权威刊物上发表论文情况、科技成果鉴定、验收和评审证明、专利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和法定审批文件等)、引用或应用证明等。推荐书应装订成册加盖推荐单位印章一式11份,有关技术资料(研究或研制报告等)一式4份。
  
  四、其他事项
  
  (一)奖励项目分为环境保护自然科学技术类研究项目和环境保护管理科学类研究项目,设一等奖各1项、二等奖各2项、三等奖若干项。凡获得陕西省环境保护厅二等奖(含)以上的项目,由环境保护厅推荐省部级科学技术奖;
  
  (二)请于2012年3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知识产权科,逾期不再受理;
  
  (三)每个项目需向陕西省环境保护厅交纳评审费2000元。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知识产权科联系,或直接向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咨询。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联系人:科技标准处 曹磊
  
  联系电话:029-87292301
  
  学校科研处联系人:李文华
  
  联系电话:029-87082851 

                                                                        科研处
                                                                     2012年2月29日